医护招聘温馨提示: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临床护士10人、影像技师2人,报名截止至2022年6月8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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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是公立三级综合医院,系“汕头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新建项目承接单位,该项目定位为大型三级综合医院,按1800张床位设置。位于濠江区河浦大道,占地260亩,建筑总面积34万平方米,总投近30亿。预计2023年投入使用,届时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将整体迁入新院。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为解决我院部分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拟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12名。招聘岗位表如下:
获聘人员按聘用制人员管理,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邮箱:
stsdsrmyyrsk@163.com,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
地点: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406室),电话:0754-87496088、18938014166。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或扫描件:
1.填写《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说明:之前投递我院临床护士和影像技术员岗位的,参加此次考试需另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考试包括笔试、护理技能考核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护理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如考生数量低于以上比例则全部进入技能考核。
(2)护理技能考核组织形式:进行护理技术操作考核,根据考生护理技术操作能力打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技能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及分数排名从高到低原则,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考生数量低于以上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评委:从人才招聘考核小组中抽调,至少三名,由一名院领导任主评委。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进行考评,由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
(4)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影像技术员相关专业知识和通用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考生数量低于以上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评委:从人才招聘考核小组中抽调,至少五名,由一名院领导任主评委。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进行考评,由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和标准: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上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在院内公示栏、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应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一年经所在科室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由医院人才招聘小组负责笔试、面试等工作。
(一)联系部门和联系电话:0754-87496088(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二)监督部门和电话:0754-87251689(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