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外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985、211毕业院校的优先考虑。
2、应聘人员具有所应聘岗位相应的资质。
(二)、具体岗位名称及要求条件
1.本次拟招聘:
口腔专业医师 1名
耳鼻喉科医师 1名
医学影像专业医师 2名
公共卫生专业医师 1名
中医专业医师 2名
护理专业 5名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医师类须取得助理及以上医师执业证;护士须取得资格证、执业证。
4.同等条件下,阎良区及周边区域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地点:西安市红会医院阎良院区
三、报名时间:2020年 12月21日--2020年 12月 31日18:00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审核。
需本人亲自报名,请携带个人简历、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两寸免冠证件照一张),现场资格审核并填写报名表。
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报名地点:西安市红会医院阎良院区人事科
3、联系电话:86200825
五、考试程序:
1.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将电话通知。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面试包括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心理素质测试等综合素质考核。
3、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向低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得分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4、由西安市红会医院阎良院区人事科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5、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审查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注意事项
1、由西安市红会医院阎良院区人事科电话通知拟聘人员的入职手续办理事宜,请参加考试人员保持通讯通畅。参加考试人员7个工作日内未接到电话通知即为未被录用,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简历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