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创建于1959年,前身是农建十三师师部医院、农垦职工医院、自治区肺科医院,2006年启用现名并挂自治区传染病医院、自治区结核病防治所,隶属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院是全区唯一一家传染病专科医院,在非典、甲流、新冠肺炎等疫情期间均作为全区病例定点收治医疗机构,集医疗、预防、科研、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是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银川市三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宁夏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自治区离休人员医疗保障传染病收治定点单位,全区唯一一家耐多药结核病诊疗定点医院。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教育部国民教育序列内院校及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院校毕业;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技能条件;
4.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必要的身体条件,不得隐瞒身体状况。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国家规定已招聘的特殊岗位、未完成学业、现役军人、定向生等不允许报考;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s://nx4thhospital.com),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1.填写信息并贴照片(2寸近期免冠照片),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自行打印(正反面)待资格复审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y_aa@163.com。组织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表》初步审核。
2.要求:发送的文件名统一为“专业+姓名”,报名表按原格式(excel)保存打印和发送,对因发送的《报名表》格式变动、内容不全等无法打印或初审无法进行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8:00 时(节假日照常工作,个人报名时间以医院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复审。现场审核,时间为9月18日(8:00—16:30),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表》(自行打印),学历证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到医院综合楼5楼多功能厅,进行资格复审。医院组织人事科、监察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签署审核意见。复审情况报医院相关会议,决定通过人员。
(三)笔试和面试。根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数量,确定考试方式(即: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具体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以医院网上公告为准)。本次笔试、面试成绩规定如下。
笔试后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由于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是否递补,由医院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五)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外调政审、档案审查等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提交医院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公示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医院规定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
入职前,进行薪酬、福利等意向沟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按规定纳入从业资格、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等管理。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
(一)每位应聘者务必如实提供报名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项,如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均在医院网站公示,各位应聘者及时在网上查询,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有变动或调整,以网站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五)地址及联系电话:(工作日时间8:30-17:00)
附件:(请点击左下角文末底部“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