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
作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70年,经四十多年的发展和建设,已成为一所集预防、医疗、康复、心理咨询于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
一院三区,即新院区、焦作院区和月山老院区;
新院区位于人民路最西端,焦作院区位于烈士街东端,月山院区位于月山寺脚下。
医院现有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其中新医院17000平方米的病房楼,占地88.8亩。
是焦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焦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郑州铁路局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博爱县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焦作市培训基地精神卫生协同基地、河南理工大医学院校护理见习基地,承担者我市精神卫生疾病的预防、治疗、科研、教学等任务,多次被评为河南省和焦作市先进单位。
1、热爱医疗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 招聘非护理岗位第一学历需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护理岗位:年龄在28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相关资格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1、来院报名:焦作市人民路与博晋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新院区),8路公交车可达,咨询电话:0391-3897205。焦作市解放区烈士街338号(焦作院区),36路公交车可达,咨询电话:0391-2566506。
2、投递报名:报名资料投递到jzsyrsk@163.com邮箱
1、填写电子版《焦作市第四人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见文末附件);
2、提供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来院报名审查并保存复印件,投递报名需上传资料照片)。
1、报名后人事科按照《焦作市第四人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核实应聘者相关信息,核实后联系应聘者参加测评,测评通过后体检,确定录用名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经录用后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薪酬按医院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临床医疗岗位高层次人才、具相应资格的成熟性人才待遇面议。
另附焦作市“引才聚焦”政策: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焦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分别给予20万元、5万、2万购房补贴。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内的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三年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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