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文〔2016〕33号
三门峡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处,市直各学校:
目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春季也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为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学校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工作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知识教育
各地各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落实安全教育课时、师资、教材和经费,确保安全教育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防溺水等方面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人身伤害、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自然灾害、校车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规模较大学校、寄宿制学校以及灾害发生机率高的所在地学校还应有针对性增加演练次数,强化师生应急避险能力。要安排专门时间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告诫学生不擅自外出,不到湖泊、水库、溪涧和池塘玩耍,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做好家校教育衔接,主动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单位加强对学校附近河流水库山塘的监管,督促设置警示牌和护栏,完善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一)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校园安保水平。要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加强校内巡逻,寄宿制学校要实行夜间巡查,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地方标准DB41/T688-2011),要按照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据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学校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液化气管道,检测液化石油气罐装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校车管理、运行各项要求,摸清每个学生上下学的交通方式,全面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现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街道上嬉闹玩耍,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不乘坐“三无”车辆、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
(四)加强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坚持索证索票,严控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做好学生用餐具的每餐消毒工作,坚持做好每餐留样工作。加强春季各种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落实因病缺课登记随访制度,优化校园的环境卫生,定期开窗通风消毒,有效预防传染病在校园暴发流行。
四、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50查200看”工作要求,要于3月中旬前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改。特别是要对学校门卫、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重要场所,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等重点时段,电器线路、液化气管道、消防、教育教学等重要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漏洞,排查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校要于3月25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法制科(邮箱:sjyanquan@163.com)。
2016年3月3日
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印发